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2017年鐵塔綜合施工集中招標項目,招標編號:NMGTT2017-SG002,招標人為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 內蒙古華諾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資金由 招標人自籌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招標范圍
1.1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
招標內容:本次施工服務范圍包括配套施工、室內分布系統施工、配套設施整治、小微基站及直流遠供施工、其它施工(如傳輸等):
1.1.1配套施工主要內容:交/直流配電、開關電源、蓄電池、布線、機房綜合柜(架)安裝、室外機柜安裝等;
1.1.2室內分布系統施工主要內容:機房到運營外圍光纜入口處、無線設備安裝、合路器及以下的室內分布系統、無線配套、傳輸配套、室分現場協調、站點性能測試集成等;
1.1.3配套設施整治主要內容:機房、蓄電池、開關電源、空調等改造及整治;
1.1.4小微基站及直流遠供施工主要內容:設備安裝、傳輸線路施工、系統調測、施工協調等;
1.1.5其它施工(如傳輸等)
1.2預估規模/工程量: 約2682萬元
1.3實施地域:內蒙古境內
1.4計劃工期: 一年
1.5質量標準要求: 合格
1.6技術標準要求:
1.6.1投標方負責在施工中與物業業主進行施工協調工作,并保證及時協調處理工程干擾,協調費用由投標方負擔;
1.6.2投標方應承諾在內蒙古自治區各中標盟市設置駐地辦公場所并配置常駐人員,已有辦公場所需提供相應的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合同。投標方需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車輛、工器具、儀器儀表。
(1)區域項目負責人需從事同類項目三年以上經驗和通信工程中級及以上;
(2)承諾本標段配備的最多隊伍數量。每個單位至少配置五個施工隊,每隊不少于5人一輛車。
(3)承諾配置有相關資質能力的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施工人員。特種施工人員需要有特種作業證(如登高證等)。
1.6.3投標方承諾質保期最少1年;
1.6.4投標方負責對待建站點所需設備進行倉儲工作,并保證有足夠的倉儲面積,依據工程進度定期向甲方盟(市)分公司提供甲供材料清單;
1.6.5投標方負責室內分布系統等布放,需進行全系統調試,并對最終覆蓋質量負責;
1.6.6投標方應根據甲方盟(市)分公司提出的施工進度,制定出合理進度計劃安排以及保證方案;
1.6.7投標方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范操作,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承擔施工期間的安全責任;投標人承諾針對各工程的特征,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的技術和安全生產培訓,組織進行示范點的建設和學習;現場施工隊長在每道工序開工前需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6.8投標方施工時應按照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如發生與設計不一致,需要進行設計變更的情況下,需在甲方代表、設計單位、監理簽字確認后,方能進行施工;
1.6.9投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聽從工程監理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1.6.10投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提供竣工技術文件(項目驗收前);驗收完成后3日內必須準備全套的送審資料,并承諾資料合格率100%;積極配合工程結算審計,及時反饋初審意見、及時完成審計定案。
1.6.11投標方在提交驗收申請前,應對開通后的分布系統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測試,乙方應具備對甲方網絡測試用相關軟硬件設備;
1.6.12投標方應及時解決工程遺留問題,并積極配合驗收工作;
1.6.13中標服務商應承諾遵從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服務人員認證、培訓、服務區域調配管理,同時中標服務商應定期組織內部培訓并提前將培訓計劃報備區公司工程管理部門,以便進行督導和檢查。
1.6.14根據甲方工程管理需要,如果電纜、接地銅牌、滅火器、銅鼻子等主材由乙方負責購買,乙方承諾所購材料質量符合甲方要求,乙供材料一次性驗收合格率100%;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8本項目劃分為12個標段。
呼和浩特市標段中標候選人數量為排名前9名,確定前6名為中標人;阿拉善盟、興安盟、烏海市標段中標候選人數量為排名前6名,確定前3名為中標人;其它標段標候選人數量為排名前7名,確定前4名為中標人。
標段序號 | 標段名稱 | 綜合宏站(個) | 綜合宏站預算 | 室分施工預算 | 綜合宏站及室分施工總預算金額 | 配套設施整治、小微基站及直流遠供施工、其它施工(如傳輸等)預算金額 | 排名 | 中標份額 |
一 | 呼和浩特市 | 109 | 56 | 852 | 908 | 400 | 第1名 | 21% |
第2名 | 19% | |||||||
第3名 | 18% | |||||||
第4名 | 16% | |||||||
第5名 | 14% | |||||||
第6名 | 12% | |||||||
二 | 呼倫貝爾市 | 409 | 209 | 80 | 289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三 | 通遼市 | 333 | 170 | 59 | 229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四 | 包頭市 | 168 | 86 | 82 | 168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五 | 赤峰市 | 188 | 96 | 42 | 138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六 | 鄂爾多斯市 | 314 | 160 | 0 | 160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七 | 巴彥淖爾市 | 102 | 52 | 45 | 97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八 | 阿拉善盟 | 118 | 60 | 24 | 84 | 第1名 | 40% | |
第2名 | 35% | |||||||
第3名 | 25% | |||||||
九 | 興安盟 | 136 | 69 | 16 | 85 | 第1名 | 40% | |
第2名 | 35% | |||||||
第3名 | 25% | |||||||
十 | 錫林郭勒盟 | 70 | 36 | 13 | 49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
十一 | 烏海市 | 47 | 24 | 19 | 43 | 第1名 | 40% | |
第2名 | 35% | |||||||
第3名 | 25% | |||||||
十二 | 烏蘭察布市 | 65 | 32 | 0 | 32 | 第1名 | 35% | |
第2名 | 30% | |||||||
第3名 | 20% | |||||||
第4名 | 15% |
本次項目集中招標規模為一年度的預估規模,招標期內的最終規模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同一投標單位可以同時對十二個標段進行投標,但最多只能中3個標段。每個標段按綜合得分高低排名順序確定中標人,如綜合得分相同,則按照報價由低到高排名順序依次確定中標人。當投標人多個標段排名相同且達到中標條件時,則按標段綜合得分高低確定中標標段,如各標段綜合得分相同,則按照標段報價由低到高排名順序依次確定中標人,依次類推。
1.9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